春节将至,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区食药监局“五举措”确保辖区食品年货供应安全。
一是强化安全监管。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主体责任,加大对年货市场、各类集贸市场、饮食摊点、食品超市等重点区域的检查整治力度,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保障辖区食品安全。
二是加大抽检力度。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本质是风险防控”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检测快速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对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三是严格准入制度。加大许可准入验收标准,严查未经许可经营的行为,全面深入入市销售食用农产品及主体的监管,从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入手,规范落实索证索票、产地标示等工作,做到食品可追溯,严防黑作坊、未经检测等问题食品入市。
四是联合执法检查。从维护诚信有序的食品销售市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入手,积极协调农委、质监、工商、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对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辖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是做好温馨提醒。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提醒消费者选购年货应到正规商店(食杂店)、超市和集贸(农贸)市场选购;购买取得相关证件并有信誉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选择食品时,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查看食品外包装有无厂名厂址、食品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查看外包装是否印贴“SC”质量安全认证标识等。若不慎购买到过期、变质的食品,消费者要注意保存消费票据,可作为消费者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