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庆 市 璧 山 区 财 政 局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璧山区2017年行政事业性
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布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规定,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联合编制了《重庆市璧山区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庆市璧山区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17年12月31日璧山区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按照《重庆市璧山区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重庆市璧山区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璧山区各单位一律不得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二、2017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国家及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重庆市璧山区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在重庆市璧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负责受理社会举报并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12358(区发展改革委)、41660216(区财政局)。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1).xls
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xls
17年行政事业收费目录2003(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