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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局:年末“宿醉”频发 切勿酒后开车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4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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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

不少人认为晚上喝了酒,只要当时不开车,次日开车就不属于酒后驾驶了。其实,交警部门在对酒后驾驶的认定是根据驾驶员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决定的,具体什么时间喝的酒,对认定不构成影响,不少驾驶人就“栽”在了“隔夜酒驾”上。近日,从国外务工回璧不久的张先生就因为“宿醉”被璧山警方查获。

1月22日清晨,璧山交巡警支队在璧山隧道曾家收费站路段开展设卡纠违时,一辆红色小型轿车往检查站方向驶来,民警将其拦停例行检查,并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驾驶员一脸疑惑的打开车窗,询问民警为何将其拦停。当驾驶员一开口,一股浓烈的酒气蹿了出来。民警立即让该男子下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面对测试结果,驾驶员张某表示疑惑,一直称“昨天晚上喝的酒,今天怎么可能还是酒驾!”民警仔细询问后得知,张某今年在国外务工,刚回璧山不久。1月21日晚,张某和五、六位朋友相约在璧山城区一家酒楼聚会。面对长期未见面的朋友,张某心情极佳,不觉喝了七八两白酒,一直喝到深夜。喝完之后,张某一觉睡到了第二天早上,自以为酒醒了,想着要出门去主城办事,便开车出门了,直到被民警查获。

民警向张某耐心讲解了酒后驾驶尤其是容易被人们忽视的“宿醉驾驶”的危害性,张某听后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绝不再犯。最后,张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款1900元;因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记3分,罚款200元。

警方提醒:年末应酬多,广大司机朋友在晚上饮酒后,次日最好不要继续开车上路行驶,否则容易造成“隔夜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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