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锦绣璧山 政府信息 网上办事 网上服务 互动交流
天气预报: 璧山电子地图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市政府文件 >详细内容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警备区办公室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渝府办发〔201891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警备区办公室

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渝部队独立团以上单位,武警重庆市总队,各普通高校:

开展学生军事训练(以下简称学生军训),增强普通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军事技能等综合素质,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后备兵员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对于加快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学生军训工作,坚持党管军训,坚持“育人为本、按纲施训、军政并举、寓教于训”,在打基础、谋长远、创特色、出成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改革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学生军训组织管理不完善、师资和承训力量短缺、军事课课程建设特别是训练内容滞后、军训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日益突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7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重庆警备区同意,现就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学生军训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着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学生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为重点,坚持党管军训、军民融合、集约高效、依法治训、理论技能并重等原则,着力创新制度机制,着力增强基础保障,着力加强质量监测,全面提高学生军训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学生军训综合育人功能,为国家人才培养战略实施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二)发展目标。

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军地协作、高效有力的学生军训组织领导体系,学科定位准确、内容与时俱进、教学手段先进的教育教学体系,专职与兼职结合、部队与学校共建的师资队伍体系,以驻渝部队现役官兵为骨干、预备役部队为主体、民兵教练员队伍为补充的承训力量体系,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的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基本形成管理运行有序、保障有力、综合效益显著的学生军训新格局;全市学校军事课开设全面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课教学大纲》《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要求,开课率达到100%;建设3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学生军训基地,全面完成普通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军训年度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军事课课程建设。

坚持把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作为普通高校学生的必修课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严格按纲开课、施教,依法治训、施训,把学生军事训练纳入学校课程建设整体发展规划、经费预算安排和公共资源配置,制定和完善重庆市高等学校军事课课程建设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规范教学内容,形成一批军事课优质课程资源;建立学生军训教研、科研制度,设立学生军训专项课题,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积极培育国防教育特色项目。各普通高校要确保军事课的必修学分和学时数,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调减教学内容和课时数。高中阶段学校要把军事训练作为学生的必修内容,纳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统一组织实施。

(二)改进军事课教学。

发挥好课堂教学和教师面授在军事理论教学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实新军事理论、新装备介绍、国家安全、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热点问题分析等内容,大力宣传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目标要求,弘扬人民军队的英烈精神、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增强学生的英雄情怀、社会责任感和国防观念。重视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和慕课、微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课程在教学中的应用与管理。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大力推进人防知识、消防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宣传普及防空防灾知识和应急自救技能,增强广大学生国防意识和民防观念。加强战备基础、防护、战术基础动作等课目训练和军事体育训练,积极开展轻武器射击、防空防震防火等课目的模拟仿真训练。突出新兵入伍训练科目内容,推动普通高校学生军训内容与新兵训练内容的有效衔接,开展编组民兵预备役队伍训练的试点。定期举办重庆市学生军事训练营,探索建立学生军事训练营地育人长效机制。

(三)推进军训基地建设。

进一步完善承训力量深入学校实施军训、普通高校“自主军训”试点等军训方式,规范训练内容标准和运行秩序,改善训练条件。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坚持国家主导,依法健全军队和地方协同推进学生军训的体制机制,共建共享资源,积极探索以“训、管、吃、住”为一体的基地化军训模式;制定重庆市学生军训基地建设及评估标准,推进重庆市学生军训基地建设,按照《重庆市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到2020年形成3个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校学生军训基地。

(四)加强军事课教师队伍建设。

普通高校应当根据军事课教学任务需要,采取专、兼、聘相结合的办法配备相应数量的军事教师,高中阶段学校可聘任兼职军事教师。驻渝部队应当选派优秀军官到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进行军事理论授课;派遣军官要切实担负起军事理论教学、军事教师培训和学生军训组织计划、训练管理、检查评估等工作。普通高校要把军事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强军事课教学队伍常态化培训,完善军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确保军事教师在职称评聘、福利待遇、奖励、进修、培训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五)加强承训力量正规化建设。

统筹规划,推行错峰训练,有效运用和优化配置学生军训承训力量资源。驻渝部队、武警部队和军队院校以及人民武装部要大力支持和做好学生军训工作。统筹协调现役官兵、预备役官兵和民兵教练员等承训力量帮助开展学生军训,选派高素质官兵承担学生军训任务。实行严格的承训力量和军训教官准入制度、认证制度和培训制度,承训教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全军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统一印制、市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统一颁发的《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承训资质证书》后持证上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学生军训工作的绝对领导,建立健全重庆市学生军训工作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全市学生军训工作的制度设计,加强对全市学生军训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抓好全市学生军训日常管理工作。强化全市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学教研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导,定期举办军地领导干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和管理能力。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人民武装部建立相应的学生军训领导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落实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训组织实施工作。各普通高校及高中阶段学校要把学生军训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落实校长负责、党政分工落实的学生军训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学生军训教学科研工作体系。

(二)加强组训管理。

坚决杜绝违规开展学生军训商业化运营和市场化运作。实行学生军训年度计划制度,按照军训学校提需求、教育行政部门统计划、军事机关搞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学生军训所需承训力量。各普通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制定本校学生军训年度工作计划,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教委会同重庆警备区战备建设局拟制学生军训年度工作计划,报教育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统筹安排。学生军训所需承训力量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需求计划,重庆警备区战备建设局协调普通高校学生军训承训力量,区县人民武装部协调落实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训承训力量,承训单位按兵力调动批准权限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合人民武装部加强对高中学生军训承训力量的全过程管理,确保文明施训、科学组训、正规管训,切实维护好承训单位的良好形象。加强对学生军训安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军训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包括安全培训、过程管理、保险赔付、伤害预防的学生军训风险管控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军训意外伤害事故和事件。实施学生军训年度报告制度,各普通高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生军训结束后及时向市教委报告当年学生军训实施情况,市教委会同警备区战备建设局予以通报。

(三)加强经费保障。

学生军训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各普通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要足额将学生军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按规定合理使用。市和区县财政按照学校经费供给保障渠道,对学校学生军训工作予以补助,并对学生军训管理机构和学生军训基地等经费,结合实际需求统筹安排。学生军训所需枪支弹药及模拟训练器材由重庆警备区战备建设局、保障局从民兵武器装备中统筹安排解决;民兵预备役人员担负学生军训任务的计入年度后备力量训练任务,其误工补贴、伙食补助、差旅费等由各级政府从民兵预备役训练经费中予以保障;派出军官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派遣军官的课时费、差旅费等相关待遇。

(四)完善监测评估。

依法加强对学生军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军训质量的监督检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要建立督查制度和与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相对接的学生军训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开展学校军事理论教学、军事技能训练、学生军事素质状况、师资队伍与承训力量建设、经费场地器材保障等情况的全面检测和跟踪评估。市教委和重庆警备区战备建设局要研究制定学生军事教育训练评估指标体系,按照定量和定性、评分与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市学生军训工作和军事课课程建设进行检查评估。

(五)抓好督查奖惩。

各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学生军训工作专项督查制度。全市各级政府、军事机关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军训实施情况考评,进行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在学生军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六)营造良好氛围。

全市各级政府、军事机关和学校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学生军训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学生军训的本质内涵和基本要求,使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和红色基因在青少年中固化为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信念、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要积极开展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活动,为全市学生军事教育训练工作起好引领示范作用。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特别是新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加强对学生军训政策、国防教育观念、国防教育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的正面宣传报道,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和支持学生军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警备区办公室

2018622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监委,市高法院,市检察院。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626印发 





公示公告
  • · 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局关于…
  • ·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总体?…
  • · 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关于公布璧山区2017年行…
  • 政府动态
  • · 政务信息(2018年第25期)
  • · 政务信息(2018年第24期)
  • · 政务信息(2018年第23期)
  • · 政务信息(2018年第22…
  • 政务信息
  • · 政务信息(2018年第25期)
  • · 政务信息(2018年第24期)
  • · 政务信息(2018年第23期)
  • · 政务信息(2018年第22…
  • 璧山视频
    20180712璧山新闻
    20180711璧山新闻
    20180710璧山新闻
    20180709璧山新闻
    主办: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制作单位:新华社重庆分社信息中心 ICP备案:渝ICP备05003300号 网站标识码:5002270002
    本网站所刊登的重庆市璧山区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23-41430505     举报邮箱:bsxfxxzx@126.com     纠错热线:023-41430510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建议分辨率设置:1024x768,使用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

    和美璧山微信

    和美璧山客户端